“血牙,血牙强盗团老大,杀人无数,喜欢给俘虏放血,然后狂饮人血,露出沾满血液的大嘴恐吓俘虏,故此号称血牙,近日血牙带领血牙强盗团在衫布加村破户入室。”林晖看了下血牙的通缉令,就觉得这家伙十分变态,喜欢喝人血这样的人渣林晖觉得绝对不能放过。
而血牙的赏金不不高,十个银币,二十个银币相当于一个金币,故此要击杀两个血牙才可以赚一枚金币,而林晖手中的通缉令才三张,虽然血牙是林晖手中三张通缉令中价格最便宜的,但是其他两个人的价格高但是难度必然很高的。
林晖对于这些什么强盗团的老大,有多么厉害不是很了解,但是可以肯定这些家伙都不是什么弱鸡角色,如果失手了就啪啪打脸还好,把命给丢了才是最惨的,当然要是半死不活就更惨了。
故此林晖提前搜集了下自己的第一个目标血牙的资料,为此林晖花了5个铜子可把林晖给心疼的呀,“血牙特征,十分健壮,就如同野兽一般,而且是个光头,眼睛有神而且又凶悍,左眼还有道刀疤,长相粗犷。除了光头和刀疤没什么太明显的标志啊。”林晖翻了下薄薄的几页与血牙相关的情报,这里面还有大量的是吹嘘血牙强盗团有多么强悍,要是林晖都要以为那个卖情报给自己的猥琐家伙给的是血牙强盗团的宣传册了。
“血牙强盗团人数在一百余人左右,武器装备好不好也不知道,而且敌人老大血牙的外貌也只有光头和刀疤脸这两个特征,这么多人,只能让卓尔弓箭手猥琐的放冷箭偷掉几个人。”林晖大概想了个战略就是猥琐偷袭。
林晖准备了下,实际也没有什么可准备的,干粮这是真的干,一种奇怪的饼,又干又硬,不放热水里面泡久些都没法下口,这还是林晖下了狠心买得高级货。
没办法普通的那些干粮,还是算了吧,又黑又硬,林晖觉得放锅里煮都煮不软,而且也不知道是啥玩意做的,据说里面还加入了沙土,林晖可不想尝试泥土的芬芳。
除了干粮,就是帐篷了,铸铁锅了,铲子,砍刀……等等的一堆野外露营装备了,这见鬼的世界,按照林晖的说法简直就是原始社会,要路没路,野外人烟稀少的几公里都见不到人,更别提什么旅馆了。
出趟门和野外求生一样,难怪古人常说父母在不远游了,这要一出去荒郊野外的和原始森林一样,没个几个月的都回不去,更何况野外还有啥老虎之类的猛兽。
这可不是林晖瞎扯,在林晖小时候就听说过老家里有老虎,还咬死人过,这还是在现代,这个见鬼的异世界,和原始社会一样落后鬼知道有多少老虎豹子在野外。
林晖觉得要不是自己有佣兵系统再身,恐怕刚睁眼就被土匪给剁了。
哪里会和现在一样活蹦乱跳的还磨刀霍霍向强盗,林晖觉得自己必须好好利用,至少有卓尔弓箭手在自己可以有吃有喝,不会饿死,不然就凭自己小胳膊小腿的肯定得饿死。
“卓尔弓箭手姐姐啊,我们走去杀强盗去。”林晖亲热的叫着卓尔弓箭手,不为什么,就凭卓尔弓箭手是自己保镖,衣食父母,救命恩人。
“干嘛了你,主人。”卓尔弓箭手显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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