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牙用来管理华人苦力的法律,其实就是之前管理黑人奴隶的条文。
西班牙农场主在自己的地盘上几乎拥有无限的权力,他可以随意克扣苦力的工资,还有权对苦力施加各种体罚。
而中国苦力只有工作满八年之后,才可以用金钱赎回自己的契约。事实上很多苦力在契约完成之后,西班牙雇主会使用各种手段,逼迫苦力与其续约下去。
更可恨的是,西班牙总督还规定,完成契约的中国苦力只有愿意归化成古巴人并且信仰天主教,同时拿到当地的居留证,才允许在古巴继续居住和工作,否则将会被驱逐出境。
当时从古巴到中国的船票是八盎司黄金,大多数苦力根本拿不出这笔旅费出来,于是只能在种植园里当一辈子的奴隶,很多人只能选择自杀来结束这种苦难,当时古巴的自杀率是全世界最高的,而每两名古巴的自杀者中,就有一个是中国人。
古巴华人苦力的悲惨境遇,直到一八七七年满清与西班牙签订了保护劳工移民条约之后,才发生了根本性改善,但是很多苦力没能坚持到这一天的到来。
美国人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才开始介入中国苦力生意的,苦力商主要来自于西海岸。
说起来大家可能不信,其实在鸦片战争爆发半个世纪之前,中国人就已经踏上了北美大陆。当时正值康熙禁海的高峰期,官府禁止民间制造新船,大批有经验的造船工人只得失业,于是就在一七八八年,一位英国船商乘机雇佣了一批中国造船匠人,随后在加拿大温哥华附近建立起了一个小殖民点,在当地利用加拿大丰富的木材资源建造帆船。
而从一八二零年开始,就陆续有中国人入境美国,其中有些是商船上的雇员与仆役,但也有一些是广东沿海的贸易商人,远赴重洋寻找商机去的。那时候加州的淘金潮还未开始,中国商人主要做的还是传统的丝绸和茶叶生意。有些中国人选择在当地定居下来,甚至减去辫子加入了美国国籍,在一八四零年之前,在加州定居的中国人已经接近八百多人。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之后,越来越多的闽粤沿海居民为了生存,选择背井离乡去海外谋生,特别是当得知加州发现金矿之后,大批华工怀着发财的梦想,登上了前往加州的苦力船。
其中大部分人根本负担不起前往新大陆的船票和食宿开销,于是就与苦力公司签订契约,由苦力公司垫付这笔先期花费。于是苦力公司也就成为了这些苦力的债主,这在当时被称为“赊单工”,法律上他们依然是自费自愿前往美国的自由移民,而不是所谓的“契约奴隶”。
但事实上当他们踏上美国国土之后,就自动成为了苦力公司的“债奴”。在还清苦力公司的债务之前,他们只能在对方下属的矿山或者工地干活,或者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移交给其他需要劳动力的承包商。
因为在工作期间还会不断产生其他的各种费用,加上债务本身的利息,苦力常常需要为苦力商工作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偿清债务。
而到了一八八二年之后,情况又发生了变化,苦力公司不再坚持持有这些苦力的债权,毕竟管理这些亚洲人需要耗费不少成本,他们选择了一劳永逸的方式,把债权转让给加州的六大会馆,让中国人来承担起管理责任。
所谓的六大会馆或者美国人口中的六大公司,是由原本的三邑、冈州、人和、阳和、宁阳、合和这六家会馆合并而成的,也就是著名的驻美中华总会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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