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路向东,这一日已远离措海海岸线,进入深山月余,抬头看去,前方一石山挡路,其上林木稀疏,怪石嶙峋。
陈凡三人走上石山,山顶一片平地,却见平地中央立着一座青铜大鼎,鼎下燃着炭火,鼎中热气滚腾,一股肉香弥漫了整个山顶。
走近了,才发现鼎旁坐着一个正烧火的姑娘,头上插着五彩的翎羽,身上披着羽毛作成的披风,回眸一笑,娇美如花。
“贵客远来,请坐下吃肉!”姑娘微微一笑,如莲花绽放,光彩照人。
三人连日奔波,除了陈凡已经无需进食,木化与叶凌雪却均感觉饥饿难耐,闻到肉香,更觉饥肠辘辘,胃中空虚。
“谢姑娘赠食!”叶凌雪与木化忍不住快步上前。
那姑娘用手中铁钩伸入鼎中,勾起三块大肉,扔入鼎旁的三个大铜盆中。陈凡只见那肉块却是一个个完整的肝脏,怎么看都与人的肝脏一般大小。
“这是什么肉?”叶凌雪与木化过去端起铜盆。
姑娘一笑,“人肝。”
叶凌雪顿时脸色大变,一抖手将手中铜盆扔了出去。
那姑娘一见,脸上顿时作色大怒,山顶突然飞沙走石,刮起一阵奇异的大风。
三人再看,只见那如花美女已变身为一只身长十丈的大鹰。
大鹰头顶仍是五彩翎羽。
“你们三人不识好歹,我好心请你等吃肉,却将盆掀翻,那我只好将你们也下了肉锅,一并煮了!”那大鹰口吐人言,扇起无边狂风,向三人扑击而下。
陈凡此时争斗实力已超过神王级高手,这大鹰哪里知道,由上而下两只铁爪抓向就近的木化。
陈凡不能让她伤了木化,便将手中当作拄拐的七宝玉竹杖向大鹰一点,空间禁锢发出,大鹰便被定在空中,紧接着当头一杖,巨力一击加上了如意神变,大鹰便一下被打落地下,恢复了人身,却是全身法力尽失。
陈凡这几下出手挥洒自如,不见一丝烟火,直看得叶凌雪心潮起伏,不免对陈凡升起一股仰慕之情。
这时她再看陈凡,直觉得潇洒不羁,神韵飘逸,比任何英俊青年、沙场英雄都要令她心折。
陈凡也没注意叶凌雪双目中的异样,见那大鹰化身的姑娘挣扎着由地上站起身来,便说道:“你这鹰妖,死有余辜,念你进化不易,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且先不杀你,你先说说为什么对我等心生杀机?你那鼎中又煮了多少无辜生命?从实招来,如若不实,立刻击毙你于杖下。”
“大神饶命,小鹰名叫恬萝,他人都叫我恬萝姑娘,只因我烧的一手好肉,此鼎中所煮均是人肝,但却并没有害人性命,均是采自那两百万里外的发鸠山,山中岩壁上捆绑着无数人类,山中大神让我等五色鹰族每日去啄取那些人的肝脏。那些被捆绑在岩壁上的人,每隔一年便会长出全新的肝脏,我们便轮流取食,不致其死亡。”这恬萝姑娘如实解释着。
陈凡与叶凌雪二人听的目瞪口呆,均想不到竟然还有这等蹊跷之事。木化初入人世不久,倒是对任何事情都感到新鲜,但却不会奇怪。
陈凡倒是知道这其中道理,人的身体中,原本只有肝脏具有重生的能力,哪怕切到只留下一小块,之后依然可以再重新长成一个完整的肝脏。除非像他这种全面进化体,或者达到神王级别才具备了重生其它器官的能力。
陈凡问道:“那发鸠山上是什么神人,竟然囚困无数普通人类,还要施加这等虐待?”
“这个小鹰倒是知道,听族中老祖说过,那大神名为普罗修斯,在数万年前曾被众神之王宙斯囚于高加索山的岩壁上,被老祖啄食肝脏,后被人替代,但手腕处绑了一粒高加索山之石,传说当时的众神之王宙斯以此来夸耀普罗修斯仍一直被囚禁在高加索山上。”
待恬萝姑娘说完,陈凡心中立时联想到了在龙角大陆雪鹰族万古洞中所见岩画,其中飞禽一族的创造者不正是这个普罗修斯吗?只不过地球上曾有一位西腊大神,名叫普罗米修斯,名称稍有出入倒也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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