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怎么会,我不管在哪我都要过来。”
“我来给你讲讲案子的现场的情况吧。”
我很激动的是队长要亲自给我讲案发现场。因为我去的时候已经距离警察到现场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尸体已经被运走,我要是想看现场的话就只能去看现报告了,这足以说明队长对我有了足够的信任。经过了队长的耐心讲解后我大致了解了案发的现场。
死者是26岁的歌手魏允,是在休息室被人用刀刺向腹部失血过多而亡。因为死者的位置是休息室所以没有监控录像,据死者的化妆师白浩表示他化完妆后就去现场看晚会了,而他离开的时间和死者死亡的时间正好吻合,就是晚上十点半。可是现场的刀子上并没有留下血迹,如果排除化妆师白浩。整个走廊设置的休息室有20个,而在十点半到十一点之间还在休息室里的人高达十人,因为没有监控这个案子的嫌疑人竟然有十一人之多!
“死者身上有文身吗?”我小声地问道。
“有!就在左胸口处,一模一样的黑蜘蛛!!!”
队长也许非要等我问他才告诉我这个线索,我敢确定我的思路已经和队长在同一个频道。我俩回到警局已经顾不上休息连夜对着十一个人进行审讯。可是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都没有确切的证据。
审讯结束已经是早上五点了,我俩已经猜到今天注定是个轰动的日子。果然没猜错,一大早记者就在门口等待着。和他么一起来的还有许多群众,他们打着横幅。“费艳是清白的,这个案子的凶手和上个案子是一个人”“费艳比岳飞还冤”这是我入职到现在看到最可笑的,几天前还是他们口口声声说她是罪犯如今却在变卦。可是他们从来不在乎中间的过程有多么的困难,他们一开始就断言一个结局,让你去圆他们的结局,真是可笑至极,愚昧至极!
我从村里老家把那个报纸带了过来,我也不知道为何总觉得这个报道有一些蹊跷。我把报纸给了队长,队长看后我看他瞬间变了一各样。他问我这个报纸厂还有吗他想去看看。就这样我们俩去了尚州轶闻报的总部,这个报纸厂是个很小的场子,只是一个平房里面有几台机器罢了。
我们礼貌地敲了门,打开门的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一个年轻人。他戴着眼镜,虽然已经是十点了,但他的样子似乎是刚起床。我们说明了来意后,他很开心地把我们俩请了进去。
通过他的介绍他叫徐峰,这个报社是他大三的时候创业开的,专门报道尚州的趣闻轶事。上到UFO下到灵异事件只要是博人眼球他们都会报道。我给他拿了我的那张报纸,他看了过后努力回忆着这个报道。因为他承认他有很多报道都有瞎编的成分。通过它翻看当时的采访笔记原来据他当时采访时,这个南宫明患有一种精神疾病。但是吧他本人是不承认的,而当时才采访的消息来源也是医院里的护士,因为对他本身的抗拒,她们的描述也不能完全相信。
而与此同时我们接到了费艳的最终判决,组织卖淫罪成立可是谋杀罪因为证据不足最后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罚款五万元。判决的结果还算公平,莫须有的罪名也没有实际的放在她的头上。舆论过后百姓大多选择了忘记,也许局长做得不尊重我们身上的警服,但是这个决定的确证明了人性的样子。我不得不承认,事后我才知道局长已经告诉检察院和法院不要给他扣上这个莫须有的罪名,也许这个手段真正是个权益之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