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英缤纷的季节过去了。
秋叶一阵阵扑得满街满地,一时还无人清扫的时候,何晚风小朋友一个人走在路上,故意把干枯的叶子踩得“咔嚓咔嚓”响。
她一路一蹦一跳的,左右移动,倒是很灵活轻盈,缀在暖黄的秋日光景里,不知道的人,会觉得她很欢脱。
可有一双眼睛无意间追索了她一会儿,得出的结论却莫名不同,有些悲观。
她是一个,极不快乐的女孩儿吧。
马路这一边的祝西园望着她,匪夷所思地,心中喃喃。
读心术吗?不存在的。
那是他得不到的仙法。
也就是一个特别的人,读懂了另一个更特别的人而已。
特别,之于大众,其实标准很简单,就是比大众更简单,更纯粹一点而已。
为什么人们更相信那些天花乱坠,三姑六婆,而很少能看懂最简单的东西?
穿过迷之繁忙的人群街道,一眼辨认出那个身影,也把祝西园自己吓了一跳。
记住一个人,是靠记忆?
并不。
是靠身体里的另一套系统,权且叫作,直觉。
咳咳,知道为什么记不住单词了吧,太mean了嘛。
他从露天咖啡座上立时起身,把只喝了一口的flatwhite撇在那里,快步朝不远处落叶碎裂的声音跟去。
一只喵在他脚边,差点绊他一下。
“死胖子!”他喝它,却没踢开它。
那只橘猫凉凉瞥他一眼,视他如过期罐头。
不过,为什么又是在马路上?上一次也是在马路牙子上,距离这里不到500米。
真的不是偷懒省成本的问题,是真实世界里就是很多事,都发生在轻车熟路,熟得想死却无法更换套路的马路上。
马路就是戏剧性名场面的舞台呀,不信你自己随便造个句子看看。
我在马路上捡到钱......
那谁,过马路时忽然牵住了,某某某滑腻腻的小手......
在街边的路灯下,那个他拖得老长了,骚瑞,是影子拖得老长了......
穿过斑马线我就看见了对面人流中,^*%_^)&#@~#~~~总之风不动心自动的他......
甚多男神都有脑回路清奇,这种颅内脑组织特征......
那啥以某种无法言明的神力,路过你的全世界......
诸如此般,各种路,都可以发生任意离奇事件,自古毋庸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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