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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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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像你这么重情重义的女子……彩凤,能遇上你,真是我的福气!”

    感动至极的隆庆皇帝,半点都不顾忌还有翎钧这个儿子在场,就一把将李氏揽进了怀里,伸手,轻轻的拍打起了她的后背来,“不哭,不哭了,母亲那么喜欢你,若在天上见了你为她哭泣,可又该难受了……”

    “嗯,臣妾听陛下的,不哭。”

    听隆庆皇帝这么说,李氏忙伸手出来,小心的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泪痕,一边儿点头,一边儿反跟他劝慰起来,“陛下把照料太后娘娘寝居的重任交给臣妾,臣妾真是欢喜,每日前来扫洒,就像是,又回到了过去时候一般,哦,对了,还忘了告诉陛下,太后娘娘最喜欢的那棵海棠花,今晨萌了骨朵,瞧样子,是今年能开了……都道是草木无情,臣妾却是觉得,这草木,可远比许多人都重情义的多呢,就像这棵海棠花,太后娘娘走的时候,盛开的一朵好花,就在第二天清晨时候,没受半点儿伤害的坠落下了枝子,两年都没再有半个骨朵,今年这要开……八成儿,也是为了要祭奠太后娘娘的第三个祭日的……”

    “还有这事儿?”

    李氏的话,顿时就让隆庆皇帝讶异的瞪大了眼睛,“那花在哪里呢?快!带朕去看看!”

    海棠花,是一种富贵人家女子喜欢的金贵花种,尤其是被培育成盆栽的那些,可以搬进屋子里面,在冬天里开放的。

    古籍有载,海棠丧主,三年不放,放则家有大喜,亡则族有衰亡。

    隆庆皇帝是一国之君,整个大明朝的天下,都是他的家,这杜康妃昔日所养的海棠花,在即将到来的,她亡故的第三年时候,长出了花骨朵……不就是要预示,大明朝,要有大喜,要兴盛?

    听隆庆皇帝要看花,李氏忙答应了一声,小心的退后一步,红着脸从他的怀里出来,就引着他往后面的屋子里走去,“陛下来得可真是凑巧,要是早来一天,都还没有呢!”

    目送着自己父皇跟母妃去了里面的房间,翎钧心情很好的往四下里环视了一圈,这是个收拾的极好的宫殿,看样子,他娘寻常里,的确是没少在这里下工夫。

    不过,这工夫没有白下,至少,隆庆皇帝在今日里来到这里时的所见,是又对她多了几分旧情的……皇宫这么大,一个男人,数不清的女人,像她母妃这样,身份低微,又眼见着就要年老色衰了的女人,若不能得皇帝的疼惜,后果,就只有一种,死,确切的说,是死无葬身之地。

    隆庆皇帝跟李氏去里间看完了吐了花苞的海棠花,再出来外间,脸上也是满满的笑意,抬头,见到翎钧,才是记起,他来这里是为了避寒,跟张居正说事的,不能有后宫之人在场,扭头,半点不顾自己的皇帝身份,径直冲着还在里间的李氏,就喊了一句,“彩凤,朕一会儿要跟张尚书在这里议事,你且回去自己的住处,避一避嫌罢!”

    李氏乖顺的听命离开,留下隆庆皇帝和翎钧两人在屋子里,寻了一处桌子旁边儿,隔着桌子的坐了下来。

    因以前在这宫殿里伺候的太监宫女,杜康妃亡故之后,仍被隆庆皇帝下令,留在了这宫殿里做事,所以,两人刚刚坐下不久,就有两个小太监态度恭顺的给他们端上了茶来。

    茶是上好的碧螺春,杜康妃生前最爱喝的品种,茶汁映着在已经开了片的汝窑瓷器上,好看的像一副画。

    “钧儿,你之前跟朕说,你在从江南往后回返的时候,遭了人行刺,受了重伤,那救了你回去施治的人,跟如松说的那位神医,可是同一人?”

    想到还在御书房侧厢里“忙活”的姜如松,隆庆皇帝真是肠子都悔青了,从他之前带了翎钧离开,到刚才,他们用完了午膳回去,这期间,至少也有两个时辰了,而听那厢房里面……咳,这药,果然是如姜如松说的,神医所赐的神药啊!

    “回父皇的话,给儿臣施治的,是神医的弟子,如松跟父皇说……是神医送他的药,还是神医的弟子?”

    翎钧自然不能让柳轻心“变成”这个给隆庆皇帝赠药的人,不然,以后……他可不想在他准备好之前,就让柳轻心跟隆庆皇帝见上,给他们日后的相守,平白增加麻烦,“若是神医的弟子,那就是给儿臣施治的那位,若是神医……那就是那位翎钧也只见过一次的隐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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