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句好话。
哱家潜入燕京郊外,劫持柳轻心的送嫁车队,只是屠戮了送嫁之人,并未趁机抢走金银器物,但前些日子,翎钧却在柳轻心的授意下,假借便于清吏司协同查案,把那些运去了城外别院的嫁妆,悉数送去了清吏司。
现如今,半点儿柳轻心被劫的线索也无,却丢了“证物”,翎钧若是犯起混来,把清吏司砸了,郑伦这当主簿的,也只有低头赔不是的份儿。
“丢了什么?”
翎钧的声音里,是毫不掩饰的怒意,像是下一刻就要拔佩剑出来,把郑伦给砍了。
“是……王妃出嫁时戴的那套头面……”
郑伦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末了,更是彻底消弭了干净。
屋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凝固了。
少顷,徐维康突然想起了什么般的,打开腰间的皮口袋,从里面拿出了一支掐金丝的喜上眉梢发簪,放到了桌子上。
“三爷看看,这可是其中之一?”
徐维康一边说着,一边把那簪子推到了翎钧面前,示意他看仔细些。
“我哪里看的出来!”
翎钧拿了簪子在手,拧眉看了一下,又递给了站在旁边的郑伦,“女人的首饰,不都长得差不多!”
“这簪子,是那箱被盗的头面里的一件。”
郑伦仔细看过簪子,又递给跟在他身后的谭毅,两人反复确认过之后,才把簪子放回了桌子上,看向了徐维康,“将军,这簪子,是从何处得来的?”
“王妃于我有恩,如今她下落不明,我自该帮她照拂母族生意,以防有宵小之辈,在这种时候给沈家那边为难。”
“前两日,我去城西,瞧见个贼眉鼠目的人从一处当铺出来,掐在手里的钱袋,至少装了几十两银子。”
说到这里,徐维康稍稍停顿了一下,从桌子上又捡起那只簪子,放在手里掂了掂,“我当时怀疑,他可能是个飞贼,盗了哪个百姓家里的宝贝,送去当铺里换钱的,就进了那当铺去寻物证。”
“当铺掌柜说,那人近些时候,已经来当了不少东西,且都是些金银首饰,还都是死当。”
“我觉得事有蹊跷,就跟上了那人,然后,就跟到了一个城外的村子。”
徐维康像是迟疑了一下,抬头看向翎钧,似是在跟他问询,接下来的事,还能不能说。
“无妨。”
“你之前说,可能发现了藏身村落的劫匪,就是因为这个?”
翎钧未露为难,只伸手从徐维康手里取了那只簪子在手,就低头拧眉细看了起来,仿佛对郑伦和谭毅两人只瞧了一下簪子,就能确定它是被盗的那箱头面里的一支,颇有些想不通透。
“我跟三爷借了几个府兵,扮成来不及进城的满役兵士,去村子里借宿,却意外发现村子里的住户,大都是些有武技在身的亡命之徒,少部分不是的,也尽是些宵小之辈,没有一户寻常百姓。”
得了翎钧许可,徐维康又打开腰间的皮口袋,从里面摸出了一块装银针的缠布,放到了桌子上,“在村子里,我意外发现了这个,经三爷确认,是王妃从不离身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