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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老板嘴里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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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蒙眬中,有个男子将我紧紧箍住。他的头发随着身体节奏摆动而飞扬,他的汗水滴落在我的脸上,他的唇掠过我的额头我的鼻尖我的嘴唇。我听见了男性嘶哑沉闷的吼声,还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香。

    我想看清那个人的脸,无奈眼皮却睁不开。光影交错中,我只看见黑色的瞳孔散发出迷离却神往的光。

    在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中,我感到了火一样的热情,水一般的温存,触礁靠岸,眼皮沉沉落下。

    “I want nobody nobody but you,piapia,I want nobody nobody but you……”熟悉的手机闹铃声在六点五十准时响起,我皱了皱眉,伸手将手机随意一按,音乐戛然而止。

    唉,又做梦了。

    果然到了如狼似虎的岁数了,做梦一次比一次狂野,这次真实得跟切身体验了一样。还是老妈说得对,赶紧找个男人结婚才是正事,不能靠逛腐女论坛以及某些高清视频苦撑日子了。不然这“兽性”迟早有一天暴露,半夜出去狼吼一声,找个野鬼回来献出第一次可对不起我二十七年的守身如玉。

    我绝望地睁开眼。天花板一如既往的惨白。

    懒洋洋地眯了眯眼睛,理智一直告诉我,不行,得起床了,再晚起,又赶不上那趟金枪鱼罐头的公交车,赶不上八点半的打卡,赶不上给极品总裁泡咖啡,赶不上今年的年终奖了。

    我的存款好几个月不见动静,信用卡倒是一路飙升着……

    挣扎着将起未起之时,却瞥见了对面的镜子。

    紧紧闭了一下眼睛。

    镜子中的女人,头发杂乱,眼睛凹陷,口红残印涂满嘴唇四周,不错,这位堪比“如花”的女性就是我。

    我没有穿越。嗯,没有穿越。

    那为什么……为什么我的房间变成了宾馆的装修风格:白色被子,米黄色双层窗帘,暖色落地灯,以及我正对着的满墙的镜子!变态!

    额头上的神经突突地跳,头昏脑涨。

    咬了咬牙,我一鼓作气掀起白色的鹅绒暖被。

    Good,very good.

    梦想成真。

    白色床单上那抹红色的梅花在这暖洋洋的房间里开得煞是鲜艳夺目,让我眩晕得睁不开眼睛,只想睡死过去,不要醒来。

    我记得我爸的书房里挂着一幅梅花图,图旁的诗词是这样写的:

    白玉堂前一树梅,今朝忽见数花开。几家门户重重闭,春色如何入得来?

    请问,我这春色是怎么来的?

    啊,我这二十七年来,天地可证、日月可鉴,虽在花丛中过,却是片叶不沾身。上班时逛逛言语质朴、基本上反映各项身体机械活动的论坛,下班后下载点儿娱乐性运动型的视频,最多就是去酒吧看看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帅哥。

    那简直比守着枯灯转着佛珠念着南无阿弥陀佛的老尼姑还洁身自好啊。

    我甚至怨恨过,既然所有的中国男人都希望自己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用的女人都是纯洁的,那为什么中国没有将“守宫砂”发扬光大延续至今?

    每次相亲的时候,我都恨不得第一时间告诉他们,其他条件比不上,但本姑娘绝对是原装出产,没拆封,只要你足够帅,性格正常,老娘还包退换。

    但为啥这个世道还是这么无常?

    倒是哪家采花大盗将如花似玉、温柔娴淑、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本才——这朵地球上最后一朵天山雪莲拿来糟蹋?

    纳命来!

    我狠狠地拍了拍桌子,顺带沾起一张黄色便利贴。

    上书:

    今天可放假半天,或你可申请辞职。

    你要让我负责,也可以。

    只要你愿意做我七岁儿子的后妈。

    落款是,林子松。

    我的衣食父母,总裁大人,结婚八年,儿子七岁,芳龄三十三的有妇之夫。

    林大人,纳命去吧。

    对了,我叫张耀华。

    我出生在一个拥党爱国、根正苗红的家庭中。我们家七点永远播放新闻联播;每年的国庆节,我们当过春节,每年的九一八,我们当过清明。我的父母相敬如宾、情如兄妹。寒冬酷暑我都在清晨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上床。我人生中学会的第一首歌是国歌,第二首歌是国际歌,我妈看了1984年的春晚后,让我又多学会了第三首歌《我的中国心》。那时候我才三岁。

    我今年二十七岁。

    七岁那年,理应被老来得子的父母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我病了两年,医生没有查到任何毛病。两年后我在没有任何药物帮助的情况下恢复了健康。

    九岁那年,我入了学。上学之后,我才知道世界还有另外的活法。越是没有过过别人的普通生活,我越羡慕。于是,我越活越叛逆。当然这种叛逆是在合理的叛逆区间。比如我永远不会在家里叛逆,我永远不会让老师请家长,我永远不让叛逆的消息传到我父母那里。

    我爸妈是我的死穴,就如同家里的那杆子标尺和扫帚是我的死穴一样。

    当我出落得和当年我母亲一样标致可人、落落大方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向我父母隐瞒我叛逆的一面,这样,我考入了离家千里的临西林学院。

    临西是个特别小特别小的城市,小到这个市几乎就是为了这个林学院存在的。当然这也证明了这学校很大很大。大家要明白,林学院如果不大到能容下很多很多树的话,就称不上林学院了。

    我在这里学比临西市还偏僻的专业——中文系。

    中文系对很多学校来说并不是冷门专业,但是林学院的中文系只有十五个人,一度有谣言,说学校要取消这个专业,因为这给人一个特别不好的印象,好像中文是门小语种一样。

    哦,忘了说了,我说的叛逆不是指我喝酒抽烟、上山放火、随便交友那种。对于我父母来说,这不叫叛逆,叫犯罪。

    我说的叛逆其实是心理活动,就是一种精神状态。

    如果用赵忠祥老师的画外音来说,张耀华就是一种猥琐的哺乳类雌性动物,在太阳刚升起的时候,便开始了对异性的觅食行动。这种动物对长得漂亮、毛顺温柔的雄性同类动物有着执着的追求。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张耀华每天都在夕阳下失望地狼吼——四季轮换了好几圈,交配的时节已到来,而她还只能独自迈步在凋零萧瑟的荒原中……

    我的意思是,我爱帅哥,美男,绝色,正太。

    我却还没有男朋友。

    我的尺度又宽又窄,所谓宽尺度是说,年龄层可以很广,你可以是上至五十的“怪蜀黍”,也可以是下至十八的少年;品种可以不一,你可以长了一双妖孽的桃花眼,也可以长一双凌厉的丹凤眼;性格可以不一,你可以是来自北方的一匹狼,也可以是来自南方的一只猫。所谓尺度窄,那就是必须是单身。

    如果不是单身,我的叛逆就超了大纲。等着我的不是扫把和标尺,而是一丈白绫了。估计我在房梁上犹豫不决地探进头的时候,我爸就踢翻了我脚下的凳子。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看见了帅哥,都是名草有主的。而跟冤魂一样四处飘荡的孤魂,一般都不符合我的审美观。

    我大学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师弟。说是师弟,其实是同一届。只不过我长同届的人两岁,看他们一般都有一颗沧桑的心,不知不觉就有了大姐的风范。

    那位师弟长得深得我心。干净利落的头发,水水的单眼皮。眼睛虽小,人家却都当他眯着眼晒太阳。鼻子高挺,鼻孔却没有随它兄弟的体型生长成壮观的隧道。嘴唇红润,却没有娘的味道。这样的人,一般在我们这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就是神,就是天使,就是我们所有女性为之动容、所有男性为之动手的存在。

    可惜,他不停地在有女朋友和没有女朋友之间游荡。等他分手的消息传来,我迫不及待地抖了抖我全身竖起的鬃毛,准备全力出击时,他又是香肩环绕,美女相伴了。这又违背了我的基本原则。如此反复,我激荡不已的心一次次从高处摔下,最终在我们毕业的那年伤痕累累。乃至最后一星期,他终于没有了或清纯或妖艳的美女环绕,我也提不起狼人的兴趣了。

    但是这是我的初恋。如果说初恋可以包含暗恋的话。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好好想想,哦……好像叫王轩逸。真是人如其名,让人春心荡漾啊……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广阔舞台,呃,就是说,这里有更多的美色资源。

    我想,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手里紧紧攥着黄色的便笺纸,我跌跌撞撞地从那间富丽堂皇、由变态的各种镜子组成的房间出来,失魂落魄、眼神涣散地出电梯,进大堂。半路上还撞到了不少人,也懒得道歉,只想回家。

    最后一位被撞到的脾气显然不是那么好,拉了拉我的胳膊,嗤笑道:“小姐小心啊。”

    “小姐”这个词,在不太漫长的汉语演化过程中,跟“同志”“菊花”等词一样,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色彩。宁可被叫大姐,也不要叫我小姐,何况是在这敏感的地点和时间里!

    所以,我抬起头打算用狠狠的眼神杀死他。

    我的眼神如小李飞刀般唰唰地以每秒千米的速度前进,忽然遇上了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睛,一下子如同遭遇了软筋散化尸粉,刺啦刺啦地成了粉末。

    此乃帅哥。

    不过,这个人很眼熟。我眯着眼睛看。

    我有轻度近视,但是我坚决抵制隐形眼镜这种将异物强硬塞进我体内的方式。

    我的脑袋高速运转,动用了我这二十七年积累的帅哥数据库,不曾记得有这么一位大帅哥。

    对面那个人也将眼睛眯了一眯,立刻变成了月牙状,像动画片里可爱有趣的男生。

    我驻足在静谧的大堂里那么久,又鉴于我现在穿着打扮总体上跟被抢劫过没什么两样,所有前台服务员以及保洁阿姨都停下脚步来看我。

    我别扭地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这实在不是一种有创意的搭讪方式,好歹我也是广告公司的,这样恶俗的开场白,要是被我们林大人知道了,又得遭灭门之灾。

    但这位美男毕竟不是邪恶的以欺压我为乐的总裁,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微微点了点头。

    这点头的幅度虽然小,我的眼睛虽然近视,我还是坚定地领会到了,这里面有暧昧的味道。即便我清楚,几个小时前,我身上还发生了另一出暧昧事件。

    然后,我娇羞地低头,将耳边卷卷的开了叉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面,低声说:“我是张耀华。”说完又飞速地偷偷瞥了一眼这位帅哥。

    没想到这位帅哥的眼神越发迷离,执着地摇摇头:“不认识。”

    我焦急地抬头,怎么能反悔呢?只好连忙说道:“这个可以认识。”

    帅哥的眼睛又眯了一眯:“你好,我叫王轩逸。”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振聋发聩,我目瞪口呆:“你去韩国了?”

    他不明所以地摇摇头。

    时光如梭,白驹过隙,指缝太窄时间太宽。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以上原来只适用于女人。

    一个帅哥在经过岁月的洗涤和沉淀后,不仅没长残,还长得越发阳光帅气。这实在让我愤怒。

    我一半的工资花在我的脸上,一半的工资花在身上。

    但它们和我的信用卡一样,赤字越来越大。

    我不由自主地感叹道,这个世界真不公平。

    我的家庭教育虽然良好,但不妨碍我的小人之心和所有大众一样健康且茁壮地成长。我希望所有我爱却没有时间或者没有心情来爱我的帅哥,发育得越来越一败涂地,生活得越来越颠沛流离,然后蓦然回首,他们发现,其实我也不错,最后他们一手玫瑰一手百合地追求我,到那时我要淡淡地说一句,不要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

    生活总不会是事事如意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有效的资源,将不利转化为有利,化被动为主动,化鄙视为仰视。

    所以,我娇嗔地说:“我们是校友,很高兴在此重逢。”

    王轩逸望了望四周,又望了望我的全身,笑道:“再次重逢,不胜荣幸。小姐昨晚睡得可好?”

    我打哈哈地说道:“还好还好。以后叫我妖子,别人都这么叫我。给你我的名片,以后多联系。出门在外,老乡要多多相互照应。”

    说完,我便在包里翻腾名片。昨天和客户吃饭,名片夹肯定是带了的,只不过刚才走得匆忙,包包里一片混乱。终于摸到一个方形盒子,我大呼一口气,还好带了。

    我将名片盒拿出,刚想抽名片,瞬间全身僵住。

    我手里拿的是一盒十二只装的杜蕾斯,盒子尺寸和我的名片夹刚刚好。

    昨天之前,我一直是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子,我守护这个身份很多年的同时,不会忘了给它买一份保险。所谓生产施工,安全第一,我在家里常备一份,没想到昨天早晨出门的时候,将它当名片夹扫入了包包。

    误会的意思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生了不应发生的会见。

    我捏着这盒杜蕾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心想,当年老爹将标尺甩下,老娘拿扫把在后面追赶,我的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都是很不错的。可是毕竟离家好多年,现在退步很大。

    王轩逸嘴边勾起了一丝诡异难辨的笑容:“这个名片很有创意。你在杜蕾斯工作?”

    震撼之余,我随机应变,急中生智:“你真有才华,我在鸿飞广告公司,近期正在给这个牌子做广告文案,今天过来调研。”

    王轩逸望着我的眼睛,差点儿要望到心里面。

    他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将窗户的朝向改了改,望向了大堂过道的深处。

    他说:“幸会。我也在这里做调研,有机会再聊。”

    说完,他便转身匆匆走了。

    我还在投入地想着,他的调研和我的调研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情?!

    可惜,没有要到电话。

    又是一次无效的擦肩而过。

    我失望地感叹人生变化无常,我仍然一成不变。

    然后,我忽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昨天晚上,我买了保险没有?

    人的想象力总是无穷的,我也不例外。在不确定昨晚是否有安全措施的同时,我已经看见了医生凛冽嘲讽的眼神,手术室里冷冰冰的镊子钳子,还有躺在手术台上孤独无助的我在侧身时流下的一行清泪。而这行清泪未及蒸发,身下就传来一阵锥心刺骨之痛,我的孩子,我那不能在这红尘乱世中走一圈的孩子,我那不被上天祝福的孩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冷冰冰的人世,还未及呼吸一口凡尘中的空气,还未及……

    呃,好吧,我承认,前两天复习琼瑶的小说来着……

    我正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不能自拔,欢快的手机铃声响起:“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这首铃声还是我花了两块钱发送短信从彩铃公司下的,虽然不收通信费,也委实贵了些,而且现在这首歌在我如此饱满的情绪中半空插入,显得不伦不类,所以我决定下回直接从网上下首歌,比如永远播不完的央视大戏台湾本土巨著《意难忘》的主题曲,或者《哑巴新娘》什么的,一听音乐就跟吃了黄连似的苦,至少衬现在的景不是。

    一看手机来电,居然是林大人。

    既然他批了我半天假,那这半天就属于我的私人时间。我接不接电话,不涉及工作的事情,于是我淡定地挂了电话。

    我怎么可能给你机会,让你说对不起?

    我一定会捂着耳朵,摇着头说:我不听我不听。

    即便你抱着我晃着我说:你听我说,我……

    我也会执着地说:你滚你滚,我再也不要看见你。

    你用绝望悔恨的眼神看着我:你听我解释……

    我会梨花带雨地咆哮:我不要听你解释,你听见没有,我让你滚!

    然后你箍住我的手强吻我。

    我会胡乱地捶一捶你的肩,再顺势……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唉,一定要把这歌曲铃声换了!

    我本想将电话挂断,但实在是太想让刚才YY的情景成为现实,我小心地接了电话。

    那边是如同死人心电图一样的平稳声音:“还在宾馆的话,收拾一下,到对面的咖啡厅来见我。”

    作为他这半年的行政助理,记住,是行政助理,不是秘书,我已经能在他各种四平八稳的语气中找出他的情绪。在他的措辞中,“还在宾馆的话”这句话说得相对快那么0.01秒,表示他对这个假设是否满足条件不是很重视,命令句中省略了主语,说明他现在有些气恼,这些告诉我们,不要在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里拔牙。

    于是,我昂首挺胸地迈着坚定步伐,走出宾馆,走进了咖啡厅。

    早晨的咖啡厅没多少人,厅里播放着一首不知道是西班牙语还是法语还是意大利语的歌。曲子唱得异常伤感凄凉,当然这个凄凉和《哑巴新娘》的凄凉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呃,我想想,就像吴彦祖深情望着你说对不起,和吴孟达深情望着你说对不起的感觉一样。

    咖啡厅的一角是一株一米高的绿色茎状植物,植物后面隐着一张一人桌。要不是我的雷达对帅哥反应灵敏,还有那两个服务员不停扭转头的方向,我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他。

    林大人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和米色的开襟毛衣,还像模像样地戴了副黑框眼镜。干净的手指在棕色的桌子上有节奏地敲击着,桌边一杯纯净水满满的,还未饮用。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对面,唤了一声:“Roger。”

    Roger是林子松的英文名。他来我们公司的第一天,就要求我们抛弃以前尊称总裁×总的方式,大家也互唤英文名即可。本来我们这个外企公司被上任说一口流利中文的日本总裁管得相当国企,大家都习惯了×总的方式,忽然改口相当不适应。林大人上任当天就要我递交各员工的档案,让其过目。这就像公安局查户口到你家门口,问你家小孩叫什么名字,而你忽然大脑一片空白一样——我一个中文系毕业的人从未想过要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所有我知道的英文名词“Lucy”“Lily”“Kate”甚至“Han Meimei”“Miss Gao”都在我脑中过了一遍,可惜公司人口虽少,俗气的英文名字倒是占了个遍。所以,我在交档案的最后一刻,闭着眼睛在我的英文名字这一栏写上了“Yaozi”。然而林大人在翻阅的时候居然用刻板的声音唤了我一声:窑子?

    要是这种唤法成立,那他昨天晚上真的逛了窑子。

    林大人抬眼看了看我,将桌上的那杯水推到我面前。我有些受宠若惊,平时只有我给他端茶倒水的份啊。

    林大人又拿出一盒药递到我面前。

    我双手接过,传说中的二十四小时紧急避孕药。

    彼此沉默了一段时间,整个咖啡厅只剩下淡淡的忧伤的曲子。

    我迟疑了一下,打开药盒,拿出圆圆的蓝色小药片。

    忽然想到那句广告:有些安全他能给,有些安全只有××能给。

    我觉得这个广告写得很好,可惜不是我们公司写的,不然我吃药的时候还能怀着自豪的心情。

    林大人看着我,平稳的声音有些波动:“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愣愣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在这个情况下,我能说些什么。是说“你做得实在是太贴心了,我也正想买呢”,还是“你浑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昨天晚上的事情依稀记得,你情我愿,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谁也没有责任,要怪就怪人的本能。

    要不是那个满肚肥肠的客户色眯眯地看着我,灌我酒,林大人也不会破例挡酒,更不会当众揽上我的腰,更更不会在客户的眼皮底下直接进宾馆。只不过为了保护我,假戏成真,说到底,是我害了他。

    我望着林大人,想起他到我们公司的那天,我在仰望完帅哥完美的正脸,更加完美的身材后,在博客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半年之内将他拿下。

    果然,我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人。半年之内,我真的将他拿下了。

    我对林大人摇摇头,露出八颗牙齿:“这不是意外吗?再说,人总要成长。有您的点拨,以后我的感情生活更加幸福也不一定。”

    林大人蹙了蹙眉,看着我不说话。

    我觉得我说话可能太直白了,虽然人家留过洋,好歹建立的是中国式家庭,儿子也不是混血儿,对我这样的解释方法应该不太满意。

    我只好又推敲了一遍词句:“您真的别往心里去。我今天还在这里碰上了我的初恋情人,当初我甩了他,他心里难受得紧。他一看见我,悲从中来,喜极而泣,又失控地说要娶我回家。我被他这么一说吧,以前那些埋葬了的风花雪月的事情又复活了。我想我也是喜欢他的。到时候我们结了婚,组建了美好的家庭,开始幸福的生活,这幸福的生活还是源于今天的相遇,而今天的相遇多亏了您昨晚上的英勇牺牲。所以,您还是我们的媒人和贵人呢,以后要办喜酒,您可得给我们做见证人呀……”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撒谎不打草稿,张口就来。但像我这样,说谎话的同时,自己都深信不疑,越说越兴奋的就不多了。展望一下未来,我甚至还有些莫名期待了。

    林大人的眉毛蹙得更紧,说了一句:“那祝你幸福。既然没事,明天按时上班。”

    说完之后,起身将羊绒大衣穿上,拿了车钥匙便走。

    我习惯性地站起身子,目送他离开。

    忽然想,这咖啡厅喝一杯白水收钱吗?

    到家洗了洗澡,睡了一下午。醒来时,已近黄昏。

    我打电话给周林林,让她出来陪我。苏大妈私房菜,不见不散。

    林林自从结婚后,在家相夫教子,看似是要做一个彻底的家庭主妇。在家天天上网偷菜,最后把儿子方磊也教会了。趁她上厕所,心智还不健全的方磊已经能移动鼠标帮她收菜了。林林狂喜,最后母子俩狼狈为奸,双剑合璧,偷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被她老公方予可发现了。方予可没有办法,自毁前程地将公司的软件说明书交给林林,让她翻译成德语。我估计,方予可是放弃德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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