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清越眉头微皱,看着眼前陌生的男子,努力回想自己在哪里见过,可想了一圈也想不出来,但又不想失礼,毕竟人家的态度非常的端正。
“那个?我们认识?”
李彦霖笑了笑:“第一次见面。
只是有些事情找宋小姐,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说话的同时,视线朝着宋清越身边的林娇娇瞥了两眼,用意十分的明显,这么做也是为了避免接下来的话让大家都尴尬。
“娇娇你先进去,我晚点过去。”
宋清越看出了对方的意图,虽然不明白对方的用意,但既然对方不想让娇娇在场,那她就先让娇娇去公司好了,这里是公司门口,对方就算想对自己做什么也要考虑一下现场的情况,毕竟人来人往都看着呢。
林娇娇虽然不怎么同意,眼神深深地看了李彦霖一眼,打量了几秒,最终还是妥协的点了点头,“我进去里面等你,有事记得大喊一声,我立刻就来救你。”
“你在想什么呢,光天化日的,上班高峰啊,乖啦,赶紧进去吧,不然女魔头又要找麻烦了。”
哎,这脸就是一大祸害,张太好看了,就是容易遭人嫉妒,平时她已经够注重了,连妆都不画最多做一个打底,但还是容易被记恨。
长这么好看又不是她自己想的,只能说老爸老妈的基因太强大,才让她有了这样一幅精致的容颜。
小时候就非常明显了,为了保住自己,舅舅和舅妈特地给她弄了一幅难看到要死的黑框眼镜戴着,坚决不让她摘下来,这眼镜还是上了大学,学了跆拳道之后她才摘下的,结果还是~~~
是她小看了人心,都记恨上了再挽救也是没用的,索性就这样吧。
“李先生是吧,请问你找我什么事?”
待到好友离开后,宋清越才有空跟李彦霖说话。
“我们陆总要见你,麻烦宋小姐跟我走一趟。”
陆总?
什么陆总?
她可不认识什么总不总的,这人不会是找错人了吧。
“那个不好意思啊,我不认识什么陆总。”
李彦霖面露微笑,声音清冽好听,“我们陆总是陆氏集团总裁陆祁宴,我是他的特助。”
“陆氏集团?陆总?”
我天,她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一个大人物了,人家特助亲自出马来请。
“那个我好像跟你们陆总八竿子打不着吧。”
在帝都没人不知道这位的名声,那可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啊,就连陆家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她怎么可能认识那个魔头呢,不认识,不认识,打死都不认识的。
“你们肯定是找错人了。
拜拜。”
说完,宋清越转身就走,生怕晚一步小命玩完。
李彦霖侧过身挡住她的去路,“宋小姐我们不是坏人,我们陆总真的有事找你,去了就知道了。”
宋清越眼珠子来回转动,不停地回忆,她是真的记不起跟大魔头有过什么牵扯,还是说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罪了某人。
去还是不去?
啊~~~
好纠结啊。
那可是大魔头啊,不去是不是不好,会不会把人惹不高兴了,被杀人灭口。
去了,好像也没什么好的,说不定结果跟不去一个样。
那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
真的是要疯了。
宋清越真的头都大了,表情十分的多变,丰富多彩,看上去十分的可乐。
李彦霖看着眼前的女孩,觉得十分的新鲜,该不会在想自己有没有得罪陆总吧,毕竟他提起陆总的时候,宋小姐可是一脸茫然呢。
说不准还真被他给猜中了?
我从小被姥姥说是个至阴的人,会遇到古怪的东西,可活到二十多岁也没事。为了反抗姥姥说的不能找男朋友,我找了一个男朋友,并且在毕业之余去了他家。之后,在那里我遇到了真正的鬼,我还和鬼做了交易,却没有想到,从此厄运不断!推荐奈奈新文谢谢你曾经爱过我搜索千奈奈,或者直接复制网址,就能看新文了。httpindexphpCbookIndexid5192...
原以为一切都将结束林安醒来却发现回到了十多年前的学生时代这次不会再错过那些美好不会软弱无力的让那一切再次发生新书上传,求收藏推荐!...
她叫夏晨曦,一出生就是个悲催的中合体!妈妈因为她的出世,背负上了狐狸精的名号!爸爸因为她的出生,背负上了陈世美的名号!天性善良,坚强,乐观的她为了挽救自家的公司。咬牙答应了一桩莫名其妙的逼婚。...
男女授受不亲,你睡在我的房间干嘛?八年前我就说过,这一辈子我赖上你了。你确定要赖上我啊?我什么都不会做的啊!没事,拖地做饭洗衣洗碗我都会,暖床我也会哦!...
教授持久力才是机甲战的王道,在这方面光系机甲装备光粒子能量转换器之后再外层空间作战有着绝对的优势,毕竟,光粒子能量转换器几乎可以为机甲提供无限的能量。李柯教授,您的看法我却不这么认为,俗话说萝莉有三好,身娇腰柔易推倒,这句话给我们揭示了一个真理,想要展示所谓的持久力首先就要将萝莉强势推倒,这个道理在机甲战中同样适用,不能抵挡敌人的攻击是无法进行持久作战的,所以我认为未来机甲中强袭系列才是王道,无敌的防御能力,强悍的作战风格将是未来的机战之王。火系机师华丽的操作,水系机师精准的推演,光系机师近乎无限的火力打击,李柯带着强袭装甲挑衅着星空下统治着机甲战的机战之王们,来吧你们这些菜鸟,飞的比苍蝇还华丽,算的比光脑还准确,火力比雨水还密集,你们以为机战是马戏团表演吗,来打我脸吧,看看你们用这些比萝莉还脆弱的机甲怎么撼得动强袭装甲,星空中我李柯才是新的机战之王。...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