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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哪!
妖怪要吃人啊!
有妖怪啊……”
声音凄厉如待宰的羔羊。
老农几乎是连滚带爬似地逃进了院子里,留下身后的高恒独自在风中凌乱。
虽然现代人的发型和服饰在古代确实太过怪异了些,但也不至于一见面就当成妖怪看待吧,果然乡下老农民的审美不可靠啊。
“妖怪在哪?”
“妈呀,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怪?”
“黄翁,你莫不是眼花了吧?”
院子里一阵杂乱,然后五六个大汉拿着棍棒刀枪小心翼翼地赶了出来,为首的一名魁梧汉子提着一柄明晃晃的环首刀,剽悍精壮,一看便像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和旁边那些看似胆大实则有些畏缩的同伴给人以截然不同的感觉。
“误会误会,我不是妖怪!”
高恒真怕这些人不由分说直接刀枪齐上,那可就真的死得冤枉了。
“你便是妖怪?大胆畜生,竟敢来我繁阳亭害人!”
那似是众人头目的魁梧汉子凝神戒备,似乎一言不合,便立即搏杀的架势。
“大哥小心,你看这狼头多凶恶,这莫不是山里的狼妖?”
“狼头?”
高恒微一错愕,然后便明白了,竟然是那头野狼惹的祸。
一般人扛猎物时,除非猎物太过庞大只能拖着走,否则多半都是搭在肩上。
本来高恒一开始也是这样子的,但他以前只是个力气不算大的普通学生,而且又受了伤,因此在走了一段路后,为了省点力,便将野狼移到背部,狼头搁在头上,两条狼腿则搭在肩上用手拉着,加上夜晚天黑的原因,没想到竟然因此而吓着人了。
弄明白了真相,高恒直接便把野狼扔到了地上。
众人先是戒备,不知道对方意欲何为,等看清楚地上的野狼后,这才明白是虚惊一场。
“黄翁,你真真是老眼昏花,竟然将人家的猎物当成了妖怪!”
魁梧汉子好气又好笑地斥责。
先前大喊妖怪的老农畏缩不前,躲在人群后一脸的尴尬:“这不也是怪不得老汉我么,谁见过有人这样拾掇猎物的,天黑黑的,那不是存心吓煞人么?”
“大哥你看这人,头发这么短,只穿着小衣,看起来好生怪异,也不晓得是什么来路。”
高恒身上的休闲服被当成了小衣,在古代,小衣一般穿在里面,然后外面再穿一件直裾深衣或者袍服。
“可别是贼人?”
“贼人哪有这样的,前些时信道的黄巾也没这样的……”
这些人七嘴八舌,说得又快,乡音也特别重,高恒也是听得有些头大,连猜带蒙也才能明白个大概。
听这些人的口音,似乎有些像是河南的,不过现在到底是哪一年啊,如果是黄巾初起,那可就糟糕了,太平道起事,那可是人越多的地方信徒越多,也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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