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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是桑蚕丝。
但是,他没有读过书,根本就不认识那几个字。
他知道这件轻薄的围巾实在是太贵了,花了他将近一张大红钱,那可是他几个月都花不完的开销呀!
他的手轻轻地摩挲着那件东西。
他的手太过粗糙了,而那件丝巾又太过细滑。
手指所到之处,偶尔会有轻柔的撕拉的声音发出。
每当听到那样的声音,人高马大的孙庆就会触电似的把手缩回。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的手缩回的同时他又很想再次触摸一下,哪怕里面就是插了线路,他也想冒险一试。
这么个物件对于长了三十多岁的孙庆来说实在是太新鲜,太刺激了。
这样的东西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而披着这样东西的女人几乎都一个模样,那就是好看,好看,还是好看。
现在这样的东西就在自己的眼前。
就在自己的手里,而且还是自己托人买来的,那不就是自己的东西吗?
不过,明天,不,或许更晚一点的时间,这个东西就会离开自己的房间飞到另外一个房间。
在那里。
他孙庆喜欢的女人就会在一面大镜子前面披上这件东西,这件东西上的花花草草仿佛有了生命似的也会紧紧地贴着她柔美的肌肤慢慢地舒展开婀娜的身姿,也顺便在那面大镜子里照一照自己的影子。
如花的人也在镜子里欣赏着自己娇美的面容,她或许还会冲镜子里的自己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那个镜子里的女人难道就是现实中的自己吗?怎么那么美!
那么高贵!
虽然她的发饰并不高贵,她的发型也没有盘起如云的发髻,但是她看起来就是那么美。
美得像一首诗流响在花草树木丛林之间,流响在蜂鸣蝶舞的百花丛中。
而那个送东西的人,就是他孙庆自己了,则躲在一颗窗户下面的大树下,偷偷地往里面看。
那是一个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
那个时刻还没有到来。
五大三粗,目不识丁的孙庆自己就先陶醉了。
他迷迷糊糊地像多喝了二两老酒,今晚确实他多喝了二两。
人在高兴的时候喝多少也不会醉,哪怕醉了也不会蠢到像李白那样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邀明月,噗通一声,自己的生命就真的画上了一个句号。
李白呀,是醉到不要命的那种。
而他孙庆则是醉到醉了还想醉,最好一直醉下去的那种。
迷迷糊糊地孙庆的面前像是放电影似的出现了一幕幕的真实的画面。
他从第一眼看见他的嫂子兰英就喜欢上了。
他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兰英。
那个时候,孙洪跟兰英刚刚定亲不久,孙洪有事情外出了,可正好赶上仲秋节。
按照农村的风俗,过节日的时候,只要是定了亲的女孩子一般都要到婆家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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