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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是第一次看玫瑰的书?作为一个自诩资深老书虫来说,这不科学啊,写得这么好,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说实话,我真的被添添的乖巧懂事给感染了,每次文中提到他白血病的情形,甚至是关于他苍白、消瘦的样子,我都会感到鼻子一酸,这样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儿,却遭遇着如此痛苦的折磨,只能说这是命运的不公。
同时我要说的是,玫瑰的文字感染力实在太霸道了,害得人家哭鼻子抹泪,嘿。
这篇小说是篇典型的总裁文,情节之新奇又与其他同类作品截然不同,当我看到要用脐带血来救治添添时,心里又对玫瑰的创意十分佩服,莫非玫瑰是学医的?这一个设计实在高明,首先对添添的治愈给予了希望,另外又将女主苏药和男主秦衍这两个本不应该再有交集的人再次牵扯到了一起,于是才有后面更加精彩又有些小虐的故事。
这篇总裁文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对故事背景的设定,作品开篇没有讲述苏药和秦衍的前序故事,但当苏药在医院里听到秦衍的声音时那浑身一震,就给了人无限的遐想,两人之前的恩怨纠葛便在以后的行文之中如剥洋葱般逐层剥开,可谓十分高深的悬念。
小说看到现在我有个愿望,希望添添最后能彻底康复,玫瑰的心是温柔的,你不把他写好我去砸你家玻璃,哈哈。
加油,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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