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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兄台能换个地方杀人最好了。”
纪居昕披着天青色宫制暗绣银纹的貂绒披风,精致小脸埋在紫貂裘的围领里,唇红齿白笑容纯净,简单大方的与几个恶人打着商量,怎么看都像是大族贵公子,气质无两。
“你说什么!”
刀疤脸左边的大汉站出来,神情凶狠,“想让我们头儿给你挪地方?告诉你,没门!”
“就是!
你小子算哪根葱,也敢来管我们混天帮的事!”
“找死呢!”
……
三个面色凶恶,胖瘦不一的手下一个接一个的说话,刀疤脸却眯着眼睛盯着纪居昕身上的披风,一个字都没说。
纪居昕眼梢微垂,拉了拉披风前襟。
他不记得除夕后半夜的事,这件披风却是记得的。
他自己没什么好衣服,杨氏再大方,给他做衣服的料子都不是最好的。
林风泉的衣料比他的好,也比他的抗寒。
那夜周大提醒他外面在下雪很冷,为了自己考虑,当然要穿最暖和的衣服。
是以去寻卫砺锋时,他身上穿的是林风泉送给他的披风。
他与卫砺锋斗心眼,劝卫砺锋喝酒,卫砺锋喝多了,不小心酒洒在他的披风上,没办法,他只好脱了。
好在当时一点也不冷,他没怎么在意,也没想着加件衣服。
第二天醒来,这件披风就挂在床前衣挂上。
想都不用想,他就明白,这件衣服肯定是卫砺锋给他的。
或许是回来时天凉,林风泉送的那件披风脏了不能穿,卫砺锋好心的给他找了一件凑和用。
不想一试尺寸,自己穿着正合适……那这件衣服,大约是卫砺锋专程为他做的。
他当时新奇地看着披风料子,暗自赞叹那混蛋收买属下人心的手段。
那时他还嫌这样做太露骨,收买心思太明显,不过凭白得件衣服也挺高兴。
今日穿着它出门也是偶有兴起,现在想想,这件披风真是穿对了。
这样的料子,这样的暗纹,这样的貂裘,只要长双好眼就能看出来,简直是装高贵格调的必要之物。
有这样的外物加持,他再稍做姿态,让人误会是贵族公子再简单不过。
他不能和这群人硬碰硬,让他们认为他是贵族公子是最好的应对方法。
少年贵族公子,见过世面,知道黑暗面的存在,并不排斥,也不义正言辞批判,只是亲眼看着杀人事件发生做不到,他还是个少年,会害怕,又有小性子,不想承认自己怕,不想丢面子,说话不懂得太客气。
纪居昕心想,只要扮演成功,今夜之劫可解。
“不想见到杀人?”
显然他演的还算成功,刀疤脸没给什么你可以绕道的建议,傲娇少爷是不会绕道的。
纪居昕没表现出害怕的表情,只手紧紧拉着披风前襟,看着脚下雪白底的短靴,微皱着眉,“鞋会弄脏的。”
刀疤脸紧紧盯了纪居昕一阵,突然哈哈大笑,脚下重重踩了踩,地上少年又吐了一口血,鲜艳血色从唇角滑过,映着雪白的小脸,醒目非常。
纪居昕似乎没看到,只皱眉看着自己的靴子,好像在思考什么烦恼。
“虽不知是哪家少年,今夜巧遇,也算有缘。”
刀疤脸刀尖缓缓从地上少年脖颈处离开,指着纪居昕,“你不想见我杀人,我便把你一同杀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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